一、人员管控方面

  1.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组织专门队伍,分组开展设卡、巡逻、执勤等工作。每个环节、点位原则上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严格制定值班值守安排,并报所属乡镇(社区)备案。

  2.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3.每个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设置足够阻止人员、车辆通行的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标识,并加强巡查,及时维护。

  4.每个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实行24小时管控。除水电气暖维护人员、医务人员等外,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庄、小区内人员非因工作和生活必须一律不准外出。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5.每个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出入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具体住址、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对本村庄、小区人员除必须测量体温外,可视情简化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6.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敲锣、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开展对本村庄、小区湖北籍、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的人员的动态摸排,发动群众群防群控。

  7.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严禁串门或其他聚集性活动。文化活动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举办红白喜事的,规格一律从简,同时须经村两委(社区)同意后报乡镇备案。

  二、人员隔离方面

  8.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规范隔离防控,严格落实单人单间,不具备条件的,送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隔离要发放告知书、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格落实“五包一”工作机制,实行“人盯人”管控。

  9.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医务人员开展随访,如有异常立即转送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10.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应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11.加强隔离点及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安排专人至少消毒1次。

  12.隔离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所属乡镇,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解除隔离。

  13.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

  三、废弃物品处置方面

  14.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至少设立一处固定投放点,设置明显标识,并通过广播等形式告知全村、全小区。

  15.废弃口罩分普通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普通废弃口罩须密封装袋后,投入固定垃圾投放点。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须密封装袋后,由专人上门收集处置。

  16.各村庄、城市居民小区对垃圾投放点、公共厕所做好消毒工作,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文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