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文水县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享受平等配租权利,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文水县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及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房高工作专班办发〔2026〕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分配房源、人员、方式、过程、结果”五公开原则,结合申请家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公租房房源为梧桐苑小区,2#楼一室一卫共119套,6#楼两室两厅一卫共6套,共计125套,房源明细如下:

序号

楼栋号

户型

建筑面积(㎡)

总套数

备注

1

2号楼

一室一卫

45.47㎡

15套


2

2号楼

一室一卫

44.65㎡

26套


3

2号楼

一室一卫

48.36㎡

13套


4

2号楼

一室一卫

50.62㎡

44套


5

2号楼

一室一卫

51.5㎡

10套


6

2号楼

一室一卫

50.81㎡

11套


7

6号楼

两室两厅一卫

73.17㎡

2套


8

6号楼

两室两厅一卫

74.74㎡

4套


二、租金标准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按二类租金标准收取,1元/㎡/月;新就业职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按一类租金标准收取,5.9元/㎡/月。

三、分配对象

本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为申请实物配租家庭119户,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户,新就业无房职工5户,外来务工人员90户,进城务工人员11户。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县司法局公证处、县融媒体全程监督。

五、抽签分配流程

(一)签到核验

1.参与房源分配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现场完成登记核验后方可入场,每户仅限1人到场参与。

2.申请人确有特殊事由无法亲自到场的,委托代办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办理核验入场手续: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申请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注:若委托他人代为抽签,须于抽签会议开展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委托材料及配套证明,经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3.活动期间中途到场签到的申请人,抽签顺序顺延至所有到场人员末尾;至本次分配活动结束,申请人仍未到场签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分配资格。

(二)抽签前期准备

本次抽签全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公证、申请人代表及媒体现场监督。抽签前工作人员当众核验顺序号箱、1号房源箱、2号房源箱。1号房源箱为一室一卫户型,2号房源箱为两室两厅一卫户型。由纪检工作人员依据现场签到表,从到场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名代表,全程参与房源分配工作。

(三)抽签方式

1.抽签分四组进行。每组分两轮抽签,第一轮按申请人签到表登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按顺序号抽取房源号。

2.申请人每轮仅限抽取1个号码(顺序号、房源号),若出现单次抽取多个号码或重复抽取的情况,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3.房源号抽取后,申请人需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现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领取《入住通知书》;选定房源后未现场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四)房源分配规则

第一组: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且家庭成员中含有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一二级智力、视力、肢体、精神重度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疾病患者、低保对象的申请家庭,共计3户,本组可供分配房源两室两厅一卫户型总计6套,优先由本组3户家庭抽签选取3套;剩余3套纳入第二组进行分配;

第二组: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申请家庭,共计5户,分配剩余的3套两室两厅一卫户型房源。正式抽签前,由现场申请人代表随机抽取2个空号放入房源号箱,抽签过程中抽中空号的2户申请家庭,调整至第三组参与配租;

第三组: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且家庭成员中含有优抚对象、退伍军人、一二级智力、视力、肢体、精神重度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疾病患者、低保对象的6户申请家庭和第二组抽中空号的2户申请家庭,合计8户。本组可供分配一室一厅户型(约50㎡)房源共计78套,优先由本组8户申请家庭抽签选取8套,剩余70套纳入第四组进行分配;

第四组: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共计105户,在第三组抽签结束后,将剩余70套一室一厅户型(约50㎡)房源和41套一室一厅户型(约45㎡)房源,合计111套,纳入一个房源箱(不分大小户型),进行抽签配租。

(五)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

1.配租结果现场宣布,经公证人员确认后生效。

2.会后将配租结果在文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公示期间,申请人对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文水县住建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4.县住建局对异议申请进行核实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六)会场纪律

1.抽签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群众代表现场监督,融媒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存档,确保流程可追溯。

2.参会人员需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阻挠本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正常开展。

3.抽签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吸烟、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中途离场,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特殊情况需向工作人员报备)。

4.参会人员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本次配租工作过程及未公开的配租结果信息。

5.对违反会议纪律、扰乱会场秩序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抽签时间及地点

1.抽签时间:2026年7月27日(下午3:00-5:30,逾期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

2.抽签地点:文水县凤城镇五楼会议室。

七、签订合同

通过抽签确定的配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入住通知书》到县住建局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单次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申请续租。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公租房审核和配租工作。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 收入、住房状况的,取消保障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对弄虚作假的居住者与申请人,依法收回所承租房屋。

(三)公租房配租工作所涉及的单位、组织及知情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依据情节和程度给予政纪处分;对推诿扯皮、拒绝出具证明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承办人的责任。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18636462922

咨询地址:县住建局(文水县则天大街与兴华南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

监督电话:0358-3022348   电子邮箱:wszjjbzg@163.com

附件:1.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2#、6#楼房房源清单

      2.户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