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4-05-30 回复部门 开栅镇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家孩子是2015年9月3日出生的,在2016年向村委咨询过独生子女证的有关情况,当时的回复是不能办理了,据我后来查询相关政策是2016年之前出生的可以办理,所以咨询一下相关部门,现在还给补办2016年前出生未办理过的独生子女证吗?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5-3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来信后,我镇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来信人于2015年9月3日生育孩子,按照《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如果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 一孩《生育服务证》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夫妻双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或夫妻横排2寸合影一张(单亲家庭可用1寸单照);

4. 依法收养的还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如果材料齐全,可以来开栅镇计生办按程序办理独生子女证。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来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