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凤城镇堡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征收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3〕20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7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凤城镇堡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征收凤城镇堡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049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新建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文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建兵

电话:18635884122

电子邮箱:3134544739@qq.com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