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综合效益,我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工作办法(试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办法》《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xsfgwpgddcpubli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项目监管实施细则建议”

    2.纸质邮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A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3.为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119930  0351-311992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