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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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 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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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 2021-02-20 |
信件内容 * | 略。 |
回复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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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 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
回复时间 * | 2021-02-23 |
回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民发[2020]116号文件要求,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业务需将离婚申请环节所有材料进行归档。如果您在离婚冷静期内已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民政部门会撤销您的离婚登记申请并将申请离婚期间的相关材料予以归档,对您个人婚姻状况不会有任何影响,其归档信息也会妥善保存,不会向社会公开。如您还有具体情况需要了解,请联系县民政局具体了解,民政局联系电话:0358-3022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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