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09:52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法院
今年来,全县政法机关扎实推进平安文水、法治文水建设,围绕中心、重点工作靶向发力、精准出击、服务大局,我县政法工作亮点纷呈,为全县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此,“文水政法”特推出“政法'亮眼'工作”专题报道,与您一起细数“亮眼政法”。
文水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公检法联席会议、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替代修复、发布典型案例等制度,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构建集案件审判、环保教育、共治共享为一体的司法治理新格局,保护文水绿水青山,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
在刘胡兰人民法庭加挂环境资源法庭牌子,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二合一”归口审理全县涉环境资源案件。不断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依托刘胡兰人民法庭所在地的红色资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团队,着力打造“红色+绿色”环境资源特色法庭。
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针对环境资源案件高度复合性、专业技术性等特点,有效解决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等问题,文水法院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来自环保、林业、水利等领域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5名,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组织召开原始生态资源保护座谈会,围绕工作职能,分别就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和司法鉴定等内容展开充分讨论,在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携手为关帝山原始生态资源共筑安全屏障。
实行直接立案机制。2024年2月起,在刘胡兰人民法庭和南庄人民法庭实行直接立案机制,受理全县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发挥“前沿哨所”作用,推进“立审调执”一体化运行,实现环资案件专业化审理。
发布古槐司法保护令。我县共有古树名木 315株,其中1000年以上的25株,2000年以上的3株,分布在全县12个乡镇60个行政村。3月12日,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在前期对我县古树名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位于开栅村的一棵 2000年的古槐下达司法保护令。在全县两会期间,又共同发布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营造出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设立司法保护站。深入推进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与城建、文旅、乡镇、村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对我县中国传统村落进行调查。下曲镇北辛店村历史悠久,贺家大院、不可移动文物、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吕梁市旅游示范村等旅游资源丰富,4月22日,在北辛店村挂牌成立“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工作站”,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结合,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过组织140名县、乡、村干部旁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的庭审,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同时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与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等联合在汾河沿岸开展筑牢生态法治屏障、守护文水绿水青山主题普法宣传。4月1日,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联合县环保局开展“以法之名,共护黄河”主题宣传,拍摄制作《共护黄河之水 共享文水之美》主题宣传片。
立足审判实际,总结审判经验,深挖典型案例。全面贯彻生态环境修复理念,积极引导犯罪分子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某石料有限公司、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吕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文水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持续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积极打造环资审判文水法院品牌,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因地制宜探索环资审判特色模式,为文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