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我省第二批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共9个,总规模35万千瓦。
这9个项目分别是:海南祥风荣安科技有限公司吉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50兆瓦风电项目、大唐灵丘县驭风行动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静乐县驭风行动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上海晶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驭风行动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神池县夏初2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神池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箕君15MW风电项目、神池县中能建15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平鲁区山高新能源集团平鲁区双碾乡50MW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风电发电项目、绛县50MW“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风电项目。
《通知》明确,试点项目单位要科学组织项目建设,合理安排建设工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邻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各试点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前提下,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保障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