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 11:27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审核合格的144个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岗位表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及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2.见习对象为文水籍或常住文水。
3.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再次报名。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内,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其中就业补助资金负担60%,见习单位负担40%。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为见习对象购买保额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240元,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在上岗前办理。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出具就业见习鉴定(就业见习鉴定表见附件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见习工作安排
1.报名流程:
(1)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且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31日内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点击【个人办事】—点击右上端【个人用户登录】注册成功后,选择进入【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见附件4)到人社局就业培训股(政务大厅403室)。
2.各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报名人员通过面谈等方式组织对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选拔办法,择优录取。
3.见习单位与见习生达成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于2023年9月6日前将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回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政务大厅403室)。
4.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文水县政府网站对各单位确定的见习人员进行公示。
四、见习人员管理
1.公示无异议的见习人员,从2023年10月7日上岗,就业补助资金负担的生活补贴由人社局按季度发放。发放前需各见习单位提供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表及在岗证明(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于下一季度开始第一周内报回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2.上岗前,见习人员需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见习单位要加强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见习人员应严格执行见习单位的考勤考核管理制度。见习期间如要离职,需提前3天告知见习单位,经单位同意后将辞职报告(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报回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特此公告
附件:
4.文水县2023年度就业见习报名材料(含就业见习申请书和就业见习协议书)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