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审核合格的120个就业见习岗位(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及要求
(一)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二)见习对象为文水户籍或常住文水人员。
(三)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再次报名。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内,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增量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教组〔2025〕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对2025年6月20日—12月31日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单位负担20%。
(三)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为见习对象购买保额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240元,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在上岗前办理。
(四)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出具就业见习鉴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见习工作安排
(一)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且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点击【个人办事】--点击右上端【个人用户登录】注册成功后,选择进入【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见附件3)到意向见习单位报名。
(二)各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报名人员通过面谈等方式组织对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选拔办法,择优录取。
(三)见习单位与见习生达成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于2025年8月20日前见习单位负责人将确定的见习人员报名材料及汇总名单(见附件5)报回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四)各见习单位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文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各单位见习人员上岗前,需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见习人员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的见习人员,从2025年9月8日上岗,就业补助资金负担的生活补助由县人社局按季度发放。发放前各见习单位需提供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表、考勤表及在岗证明等,于下一季度开始第一周内报回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二)见习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见习人员应严格执行见习单位的考勤考核管理制度,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会进行随机抽查。
(三)见习期间如要离职,见习人员需提前3天告知见习单位,经单位同意后将辞职申请报回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爱爱
联系电话:13133086897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