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我院南武人民法庭入选。

决定强调,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