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总动员。国务院、省、市政府分别下发文件,就做好“六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普查对象的空间标准由乡(镇)缩小为普查小区,县城区内村委与村委之间、居委与村委之间地域界线不明确加重了普查工作的难度。为此,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区及延伸地区开展普查试点,具体工作及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文水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武智彪(县长助理、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张秋明(统计局局长)
孟颖杰(凤城镇镇长)
范毓恭(计生局局长)
成 员:李艳萍(财政局总会计师)
石仁强(计生局副局长)
韩双根(凤城镇副镇长、居委会主任)
王世杰(凤城镇工会主席)
贾兆峰(公安局户籍科科长)
胡玉萍(计生局统计股股长)
岳双桐(统计局人调股股长)
白建中(凤城镇财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秋明同志兼任。
二、试点目的
人口普查的重点是查准总人口,而查准总人口的难点是城区内的居民人口和流动人口。通过这次试点,在国家总的普查方法指导下,探索具有我县特色的普查方式和办法,培养县城区及延伸村(居)委人口普查指导员骨干,通过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和正式普查培训、登记打好基础。
三、试点的标准时间
本次普查试点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零时。
四、试点的范围
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私评、南关、土堂、北关、韩村、岳村、桑村、冀周十二个村委。每个村委抽取两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为一条街(巷)或一幢居民楼房。
五、试点普查对象
本次试点的普查对象为抽中小区的全部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普查家庭户也普查集体户。
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1)2009年12月14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口;(2)户口在本户,2009年12月14日晚未在本户居住的人口。
六、试点普查项目
1、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2009年12月14日晚住在本户的人数、户口在本户2009年12月14日晚未住在本户的人数、本户居住房屋情况、居住自有房屋户有无寄挂户口情况、居住租赁房屋申报原住房户情况。
2、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地、普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的原因、一年后常住地、一年后可能改变常住地的原因。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普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完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