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吕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起,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个人、单位各8%调整提高为个人、单位各10 %,缴存基数、缴存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 索 引 号: | 142322llws-003-2018-0018 | 文 号: | 文政办发〔2018〕25号 | ||||
|---|---|---|---|---|---|---|---|
| 发文机关: |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9日 | ||||
| 标 题: |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吕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起,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个人、单位各8%调整提高为个人、单位各10 %,缴存基数、缴存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国务院部门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吕梁市直各县区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1411210001
地址:文水县则天大街政务大厅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