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本县政策解读】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印发文水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0〕26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文水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不仅是城市文明的象征,更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抓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实施方案》,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提升我县城市地位,营造文明交通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骑乘人员、驾乘人员驾驶和使用交通工具行为,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群众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目标,提升安全文明意识,有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强化交通事故源头预防。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白剑翀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张继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延民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

  成 员:武慧洁 县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副部长

  张志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武吉明 县总工会副主席

  闫志鹏 县教科局工会主席

  侯中治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孟丽刚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

  潘永国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广宇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张延民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党总支委员孙志刚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履职情况,并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动取得效果。

  (二)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广播、报纸、电视及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交通文明出行意识。设置专门栏目每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合格产品;鼓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赠送安全头盔,鼓励个体企业业主及雇佣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出行系安全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度,确保监管到位。

  (四)总工会:针对低保困难家庭赠送安全头盔,守护出行安全。

  (五)教育科技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接送孩子上学或自己出行时要系安全带,在守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能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

  (六)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企业给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职工人员发放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上下班职工人员系安全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督促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有奖送头盔活动,提高企业职工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交通运输局:督促全县所有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乘客及货运企业、旅游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驾驶人、乘客,驾乘机动车出行要系安全带,并形成长效机制。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需要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

  (九)应急管理局: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既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有力抓手,又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要求落实,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各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对照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既要按时推进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又要讲究策略、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确保整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既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又要营造浓厚守法氛围,提高市民文明安全意识。

  (四)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宣传者、倡导者,又是参与者、守法者。在教育、监督每位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的同时,自己先要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营造一种安全文明出行新风尚。

  (五)典型引路,固化成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选树典型、认真培养、典型引路,促进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对于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应用,固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民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