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图解】文水县双拥办关于印发《文水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1〕30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
2018年,文水县连续第八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这是全县军民共同创造的崇高政治荣誉。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继续创建山西省双拥模范城。为了全面落实双拥各项任务,切实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城巩固提升工作,依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文水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指挥部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胡兰精神,进一步加大双拥宣传、双拥共建力度,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和优抚政策,进一步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创建目标
2022年再创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磅礴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提升军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1.以重大节庆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发扬双拥优良传统。在“两节”、“八一”、“9·30烈士纪念日”、征兵等重点时节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在文水电视台、今日文水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双拥模范单位经验做法,营造学典型、学先进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双拥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以双拥宣传阵地为抓手,不断提高军民国防观念。年内打造一个双拥宣传元素充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双拥主题公园。让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红色文化的熏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市民爱国拥军的热情,将军地共创融入百姓生活,让双拥共建印入群众心中。依托刘胡兰烈士陵园等退役军人红色教育基地,扎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广大军民国防观念和爱国情怀。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以主流和新型媒体为平台,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主流媒体,持续开展双拥宣传活动。把国防教育纳入县委中心组、驻文部队党委理论学习和各单位学习计划,融入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和驻文部队的日常学习中。开展“双拥短信进万家”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国防、支持双拥的热情。每月编印双拥工作简报,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创新双拥载体和活动内容,不断增加新时代双拥工作活力
1.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着力夯实军政军民团结的社会基础,坚持双拥工作任务从基层抓起,政策法规在基层落实,发展成果向基层惠及。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解决涉及部队官兵和广大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问题,形成个人自愿参加、各行各业全力支持、政府引领助力的“爱国拥军志愿联盟”新模式,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到拥军优属活动中,实现由“一业拥军”到“百业拥军”的转变。开展以“自愿参与、优质服务、互惠共赢”为准则、以提高军人军属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的“百佳双拥模范机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比拥军理念、比服务内容、比优惠政策、比活动创新等将文水拥军传统发扬光大,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在机场、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标识,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公共收费停车场设立军车免费停放标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交通工具。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2.深入培树我县各行各业退役军人的杰出代表,弘扬他们“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开展文水县优秀退役军人和双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学习宣传活动。推进军地基层单位共建结对,签订双拥协议,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新时代文水拥军新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开展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创建命名活动。通过命名表扬,进一步激发县直单位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双拥模范单位创建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
1.建立完善拥军支前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县、乡拥军支前协调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和宣传方案,顺畅高效开展拥军支前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2.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县双拥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着力组织开展 “进军营到哨卡”走访驻军部队活动,勤沟通、解难题、办实事,助力国防建设。各成员单位主动靠前服务,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向服务备战、保障打赢出力,扎实解决好部队需要地方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改善部队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做好部队随行任务食品供应、场地征用、水电通讯等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驻文部队实战化训练水平。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
3.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全力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助部队培养人才。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卫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四)完善双拥组织机构和政策制度,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和优抚政策
1.完善双拥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和领导分工,调整完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做到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定期召开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和双拥座谈会议,按照确定的时间和要求跟踪督办议定事项。县直各单位要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固定双拥工作联络员,与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等相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吕梁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和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命名的具体要求,出台文水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意见。
3.精准落实拥军优属和优抚政策。县乡齐抓、上下联动、部门同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军人、军属、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紧贴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期盼,县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为驻文部队和广大优抚对象每年“解决一件难事、办好一件实事、做成一件好事”,推进双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配合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扎实推进拥政爱民工程,助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驻文部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力支持驻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要积极做好联动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队在人才、装备、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有力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植树造林、义务献血、环境整治、雨污分离、减排降碳、美丽乡村建设等助民惠民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配合单位:各驻文部队
2.着力共建平安家园。以平安创建为载体,自觉履行确保一
方平安的责任,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主动完善反恐维稳、防汛抗旱、事故救援等应急预案,配齐备足应急物资,抓实训练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成果。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配合单位:各驻文部队
3.着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驻地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
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少年军校活动,按规定组织军营开放或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配合单位:各驻文部队、县双拥办、县教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组织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成坚担任,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县双拥办、县人武部政治工作处每月联合召开一次军地联席碰头会。切实把双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内容。
(二)形成巩固提升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抓双拥促提升的整体合力。要把巩固提升省级双拥模范县城与省级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推动创建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我县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督办通报。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专项考核,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成效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活动情况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宣传,对不重视、不作为、不落实、无成效的进行通报批评,督办落实。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