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图解】文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拆除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1〕23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拆除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有效维护土地开发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深入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决定对我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依法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土地“零违法”为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严肃惩治土地违法行为,对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改,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乡镇是土地卫片执法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整治,组织力量对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自然资源、公安、城管、电力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乡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

(二)坚持深入发动、主动拆除。各乡镇和自然资源局、新闻办、电视台等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营造正确舆论导向,动员和鼓励违法当事人主动拆除违法建筑。

(三)坚持严控增量、立减存量。对正在违法建设行为一律叫停,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新增问题予以坚决打击。深入排查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现状,列名清单、列出台账,逐宗整改、逐宗销号。

(四)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对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占地的高压态势。

三、重点任务

以“零违法”为目标,对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改,违法图斑必须全部拆除并复垦到位。一是认真核查图斑,通过图斑对比、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要求,采取“月清、季核、年评估”办法,对后续下发的2021年土地卫片图斑及时进行核实、查处、拆除整改工作。今后不得形成新的违法占地,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城管中心、交警大队、供电公司、医疗集团、住建局、融媒体中心、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文水县2020年度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图斑进行核查认定,依法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督促指导乡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建筑组织拆除,做好违法图斑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整治,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对逾期未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设施农业生产管理和指导,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等行为。

县公安局:配合乡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由中层以上干部带队,组织10名以上干警维护拆除现场秩序,对干扰、阻挠强拆工作的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进行查处。

县城市服务中心:配合乡镇对逾期未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县交警大队:维持拆除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县供电公司:配合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断电,保证拆除过程中的电力安全。

县医疗集团:负责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应急值守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工作的政策宣传,跟踪报道和曝光打击违法占地典型案件。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核实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对2020年土地卫片涉及违法建筑的图斑,逐图斑、逐地块进行核查,摸清图斑位置、面积、地类、用途及业主等详细信息,对占地情况进行准确认定,确定拆除清单。

第二阶段:拆除整改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对列入拆除清单的图斑,及时向业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由各乡镇组织强行拆除。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服务中心、供电公司、医疗集团、消防大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开展强制拆除行动。对阻挠、干扰强拆工作的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督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报送卫片成果数据,并做好迎接省、市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明确时限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制定下发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做到拆除整改到位一处,检查验收一处,销号一处,确保实现“零违法”目标。

(三)拆除违法乱建,坚决遏制新增。各乡镇要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对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问题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新增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对正在违法建设的必须一律叫停,这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既要查事也要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追责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拆除工作。凡动态查巡制止不力,造成违法行为既成事实的,要严肃追究巡查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县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非法占用土地违法乱建的,将移送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影响整改进度,以及弄虚作假、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文水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文水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建筑

拆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闫志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金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国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继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德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延军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刘 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怀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涛   县医疗集团书记

张延民   县交警大队队长

王晓光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大忠   县城市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王振斌   县供电公司经理

程 琦   县消防大队队长

各乡镇乡乡镇长、苍儿会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德志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此项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情况汇总。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