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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4-60878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4〕27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4-08-15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政办发〔2024〕27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殡葬新风尚,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全市城乡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吕政规发〔2024〕2号)要求,结合文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加快推进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底完成60%,2025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群众需求相匹配。积极稳妥推进全域散葬墓穴控增量、减存量工作目标。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公职人员带头、支村“两委”干部带头,倡导慎终追远、慰藉生者,塑造民俗淳厚、生命尊严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惠民免费殡葬

从2024年7月1日到2029年6月31日实施殡葬免费政策。

(一)免费对象

1.在本县死亡,遗体实行火化的居民;

2.在异地死亡,遗体已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依据县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遗体火化的居民一次性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包括: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

2.三天内遗体存放费(含冷藏);

3.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

4.一年期骨灰寄存费;

5.价值200元骨灰盒1个。

三、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一)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职责。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殡葬服务、县殡仪馆和县公墓管理工作。各乡镇确定殡葬管理人员,在县殡葬服务中心统一指导下,负责本乡镇殡葬服务和公墓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负责本村(社区)的殡葬服务具体事宜。

(二)明确丧事服务流程。县殡葬服务中心建立殡葬管理系统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统一丧事服务流程,与县殡葬服务中心商定丧葬时间及流程,火化完成后发放火化证明,按属地或家属意愿安葬公墓后,发放公墓证。

(三)完善公墓管理制度。县乡公益性公墓配备管理人员,承担公墓设施管理维护、卫生保洁、安葬(放)引导及登记、骨灰安全、祭祀服务等工作。墓穴使用按辐射村(社区)逝者去世先后顺序,由乡镇统一安排,不得划片、选号。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公墓管理员搞好安葬服务,登记逝者信息,建立逝者档案。

四、强化部门职责

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监管,并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时变更相关权限。

县发改局: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民政局: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等工作。

县财政局:将殡葬改革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资金需求。

县自然资源局:联同各乡镇确定搬迁墓穴所属土地范围属性,对现有墓穴进行管理,杜绝墓穴平坟头后重立坟头等。

县委宣传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享受政策性抚恤金人员去世火葬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

县住建局: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监管。

县文旅局:加强对治丧活动中盈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

县卫健局、县医疗集团: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城管执法大队:依法惩处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及时查处在公共场所违章搭设灵棚、抛撒冥纸、焚烧纸钱等不良丧葬行为。

各乡镇:加强对殡葬服务、殡葬用品销售、殡葬礼仪等传统从业人员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制止异地散埋乱葬。

本方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2024年7月1日到2029年6月31日实施。


附件:惠民礼葬流程

附件

惠民礼葬流程

一、家属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1.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的,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的,由户籍地或现居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提供相关凭证,医疗机构按照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凭证,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县殡仪馆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告别;

(3)遗体火化,领取火化证明;

(4)领取骨灰。

三、骨灰安放

逝者遗体火化后,逝者亲属将骨灰送到公益性公墓安葬,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公墓管理员现场搞好安葬服务,同时登记逝者信息,留存相关资料,录入殡葬管理系统平台,建立逝者档案。

四、发放公墓使用证

安葬结束后,县殡葬服务中心及时向逝者亲属发放公益性公墓使用证。此后,家属持此证件到公墓祭扫。

【文字解读】惠民礼葬免费服务文水县民政局关于文水县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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