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吕梁市政府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热点查询:文水文水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县政府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4-70713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4〕24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4-08-06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政办发〔2024〕24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 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经营主体深化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一)充分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全力打造“惠商保”2.0 升级版,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成功后享受“惠商保”政策服务。大力推广“惠商保”APP,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帮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水监管支局等相关部门)

(二)持续推动“个转企”。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个体工商户,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激发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健全“个转企”培育机制,畅通“个转企”渠道,优化并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完善后续相关配套措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

(三)稳步提升“小升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核实非规企业营收状况,动态更新“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入库培育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服务,跟踪监测动态管理,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到2024年底,力争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净增10户。(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跟踪推进“规改股”。重点突出发展势头良好的“四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培育帮助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辅导服务,指导企业规范提升,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到2024年底,力争培育1户企业进入股改程序。(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鼓励引导“股上市”。持续做好拟上市、挂牌企业挖掘培育工作,构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入资源库培育。到2024年底,力争新增2户“晋兴板”挂牌企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六)加大“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递进、梯度培育的发展格局。对入库企业摸底排查,着力解决企业的短板弱项,协助企业做好资料申报、规范统一,组织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全面摸排拟申报高企,“一对一”指导培训,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2024年底,力争全县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4户,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户。(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加快发展优质集聚平台

(七)巩固提升产业链“链长制”。推动产业链扩容扩规,围绕我县特钢新材料产业链、白酒产业链、光伏产业链、现代医药产业链、铸造产业链、模板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碳基新材料产业链、畜禽产业链、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等10条产业链,灵活开展产业链“链主招”和“招链主”精准招商。2024年底前,力争形成5个以上产业链招商落地项目。引导各链长牵头单位深化“链主”企业与“链核”“专精特新”企业合作,重点推动“链核”“专精特新”企业融入“链主”企业协作配套链条。加强产业链规划布局,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链长办、各链长牵头单位)

(八)深化特色专业镇培育。持续挖掘现有肉牛产业、沙棘产业专业镇的发展潜力,加快推进钢结构钢模板市级重点专业镇建设工作,做好增量培育工作。鼓励现有市级专业镇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支持专业镇建立完善现代物流、研发设计、质量检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展览场馆、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底前,力争新认定1个市级重点专业镇。持续开展“山西精品”品牌建设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山西精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山西精品”行列。(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推动乡村e镇建设。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网货产品,打造做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企业创建一批“小而美”自主品牌,加强区域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爆款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积极组织电商培训,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运营能力和带货能力。充分发挥物流配送中心作用,持续规范158个行政村快递网点便民服务,全面完成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增效工程。(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发展文旅康养集聚区。培育多种模式文旅康养集聚区,着力推进苍儿会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提升品质,促进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产业业态提档升级、集聚效应加速释放。强化文旅康养从业人员素质培训,推动文旅康养集聚区突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态融合共享,打造精品产品线路,壮大经营主体规模。深入挖掘文旅康养资源,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集聚文旅康养业态,做强做大规模体量,提供多元文旅康养产品。(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985”产业,邀请专家来文对接服务企业,对重点实验室成果跟踪服务,完成1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强化基础与关键技术研究,实施4项重大科技项目和5项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县工科局)

(十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采用贷款贴息、人才补助、产业化联合体奖补等方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基地建设、市场开拓等。鼓励龙头企业担当“链主”,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织开展省级、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实施休闲农业提升行动,引导农业企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依托“市级特色商业街”金亿天街,结合商业设施项目建设,为社区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积极培育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各类小微生活服务型经营主体提供发展空间载体,打造便捷生活圈。加快建设以“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来定位的滨河公园东路商业街区,进一步发展夜经济,提升城市“烟火气”。2024年底,力争带动集聚100户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

(十四)打造开发区升级版。持续掀起开发区项目建设高潮,高质量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强化项目管理服务,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承诺制”改革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标准地”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扩展、向“标准化厂房”延伸,提升开发区“全代办”能力水平,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2024年底前,力争文水经济开发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户,新增“四上”企业9户。(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推进5G网络覆盖率,提升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场景的网络质量。加快以场景建设开放为抓手,打造一批数字经济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全域智慧文旅建设,打造数字化、智慧化文旅示范区。聚焦5G+应用产业、信创产业、数据标注产业、人工智能应用产业、数字大健康产业、云计算和超算服务相关产业六大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引进培育一批大数据企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三、营商环境领域持续改革攻坚

(十六)全力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度。依托山西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平台,按照“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标准完成经营主体登记,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线上“一站式” 办理。依托数据核验简化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材料。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不断拓展社会化应用场景。推动“一网通办”平台人社端口和市场监管部门单位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端口数据交换互动,同步完成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进一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十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由“一枚章”到“一扇窗”再到“一件事”的深度转变。持续推进“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力争年底前覆盖70%左右的乡镇。持续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实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落实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

(十八)全面增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数字赋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事项数据一套标准,办件数据全量汇聚,政务数据充分共享,确保“事项通”“系统通”“用户通”“数据通”。持续归集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垂管系统对接需求,强化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服务基层治理能力。稳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加大税费业务系统智能化改造力度,推进税费业务自动化处理。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全面落实住院省内跨统筹区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推动网络货运健康发展。优化涉路施工办理流程,积极配合推进水电气暖讯等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局)

(十九)持续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跨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综合监管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严厉打击食品、产品质量及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行为。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文水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加大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文旅局等有关县直部门)

(二十)加快涉企案件办理。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2024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统筹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开通司法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对相关企业和企业家涉法涉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对企业涉诉案件以及法院职权范围内的涉企事项,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法“一案一账号”和诉讼费一次性收退应用,畅通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拓展完善服务功能,切实做到“一次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努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水平。(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二十一)深入治理涉企违规收费。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更新、常态化公示。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转供电、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等领域违规收费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治理成效。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二十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科研、税务等重点领域深化信用承诺应用,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用好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互。持续建立健全修复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归集并公示涉企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落实信用修复措施。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不断拓展应用场景。落实黑名单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水监管支局)

(二十三)优化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研判2024年工作形势,锁定重点项目集中突破,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将任务细化到具体地块,明确具体措施和消化处置时间。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继续以存量消化数量核定新增指标使用数量。“增存挂钩”产生的新增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卫、文化、体育、养老、殡葬等社会民生事业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四)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聚焦十大产业链融资需求,优化金融供给。落实好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应急周转资金规范化服务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应急周转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水监管支局)

(二十五)纵深推进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改革。依托“吕梁政企通”,完善政策服务功能,畅通政策兑现全流程,变“能用”为“好用”。进一步加大平台推广应用,推动县直部门惠企政策、事项上线发布、兑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活力

(二十六)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同步做好项目签约后续服务,着力引入优质资本和高新技术,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高民间投资质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十七)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落实省级 《公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试行)》,加快推进收费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依规选择特许经营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二十八)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提供生均定额补助(600元/生/年)、综合奖补、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九)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健康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办医连锁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和开展高端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放开水电暖设计施工市场的实施意见》(晋建城字〔2022〕118号)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吸取民营企业建议,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乡环卫等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激发市政公用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十一)实施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推介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推介项目。进一步深化“文明守望工程”,采用网络直播、视频拍摄等多种传播、合作方式,提升民营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三十二)支持文旅领域经营主体发展。宣传贯彻《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兴办文化体育运营机构。鼓励引导旅行社以购买保险代替交纳保证金。坚持同等质量标准,依法支持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三十三)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的困难诉求,分类整理,协调解决。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会等向民营企业征集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助推经营主体拓展发展市场

(三十四)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强涉外商事法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涉外商事纠纷源头化解。加强涉外商事调解员多元化队伍建设,对我县外向型企业开展合规排查,帮助企业规避国际投资贸易风险。加快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扩大“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融资类和便利化应用场景覆盖面,努力推动新场景落地推广,推动企业跨境结算及投融资更加高效便利。(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水监管支局)

(三十五)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有序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问题排查整改,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相关工作。持续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清单化闭环式 推进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持续加强对创优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十七)强化思想认识。正确认识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内涵,充分认识到经营主体发展的核心是抓好惠企政策落实,优化政府服务能力,提高科学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好经营主体的突出问题。通过落实各项政策,持续入企纾困解难,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经营主体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十八)强化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盯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广运用“吕梁政企通”,高效便捷兑现各类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两不一欠”问题治理,多措并举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十九)强化助企纾困。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经营主体诉求

建议直达渠道,常态化开展入企调研,坚持“一企一策”,切实办好每一件诉求建议。县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啄木鸟”工作机制作用,主动向企业群众问计、问需、问策,强化问题处置机制,着力解决好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文字解读】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