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文水县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原环卫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文政发〔2025〕6号

文水县环卫园林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3月14日县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常务〔2025〕3次)研究,决定收回山西省文水县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一、收回你单位位于山西省文水县凤城镇冀周村冀周社区公墓东、冀周社区退水渠南、冀周社区建筑北、冀周社区道路西,使用权面积8.244亩的土地。(附宗地图)

二、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管理。 

三、请你单位尽快同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附件:宗地图。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