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乡村生态振兴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巩固坑塘改造成果,筑牢水环境长效治理防线,7月8日,文水法院与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深入各村坑塘现场,集中开展《禁止污染水体令》张贴专项行动。以“司法+环保”的联动合力,为守护“清水绿岸”提供坚实保障。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对坑塘水质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每处坑塘显著位置张贴了醒目的《禁止污染水体令》。该禁令明确严禁向坑塘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养殖废弃物等任何污染物,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随后,法院和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开展了防止污染水体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保护水体的意义,科普水体污染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同期 文水法院法官助理贺旭鹏】

“文水县人民法院联合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颁布禁止污染水体令,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响应群众关切,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司法实践的根本目的,在于筑起一道司法屏障,防患未然,切实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近年来,我县分次分批完成了多轮坑塘改造,让昔日的“臭水沟”变身“打卡点”,成为了村民们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但如何防止污染反弹、实现“改造一片、管好一片、洁净一片”的久治目标,成为治理关键。

【同期 村民 郭瑞芳】

“我家就住在坑塘对面,以前在家里都能闻到臭味,因为过去大家环保意识弱,往里面乱倒杂物,出门都得捂着鼻子走。现在好了,水清亮了,我常和邻居坐在附近聊天,一起锻炼、散步,日子过得越来越有滋味。打心眼儿里感谢这些改变,感谢政府为村民办了件实事!”

【同期 村民 权烈娥】

“以前这里是臭水沟,苍蝇蚊子满天飞,根本没法在外面坐。改造后不一样了,环境干净舒适,村民们常来锻炼身体。现在下大雨时,雨水也能顺畅排走,这真是一件大好事!”

下一步,文水法院将结合坑塘现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联合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定期巡查,杜绝违规排污行为,从源头切断污染,努力推动改造后的坑塘实现“长治久清”,为文水县域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