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销售主体:

按照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吕商务函〔2024〕110号)文件(文件附后)要求,现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预征集文水县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吕商务函〔2024〕110号)文件明确的标准执行。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拟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文水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门店;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7.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8.愿与政府确定的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愿与政府选定的相关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对接开展代收代办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9.有相应人员及技术条件,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信息内容不限于回收企业名称、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车主联系电话、旧车辆牌照号码、旧车辆车身编号、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10.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应公示价格,必须公开作出价格承诺,销售价格不应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

11.无不良记录,未被相关政府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装厨卫“焕新”参与主体拟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文水县注册登记,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的线上及线下家装消费品销售主体,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相关销售发票,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能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8.未尽事宜由文水县商务局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二、申报时间

预征集工作于9月27日前完成。

三、申报地址

文水县商务局306室(胡兰大街集中办公区)

四、申报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企业分类填报预征集表(附件2、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提交,以便建立名录库,待正式报名启动后能及时完成报名,对接服务平台,完成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亮  吴晓宇

电话:3038112

附件:1.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吕商务函〔2024〕110号)

        2.吕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预征集表

          3.吕梁市家装厨卫“焕新”销售主体预征集表


文水县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