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函〔2022〕53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

的批复

文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收悉。经审查,同意《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文水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有关问题的函》(晋自然资函〔2020〕81号)文件,《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规划四至范围为,百金堡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文峪河西沿岸50米,南至金元化工厂南侧道路,西至307国道,北至段马线;桑村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武午村西公路向西50米,南至铁路集运站,西至文峪河东河岸向东50米,北至樊家村南;东庄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磁窑河西河沿岸向西50米,南至320省道,西至立信化工、金桃园焦化厂、旧一铁厂、二铁厂等厂区西侧道路,北至立信化工北侧道路。

二、同意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目标。

三、同意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

四、同意文水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设施规划,规划实施阶段应注意与现有工程的衔接,同意各段堤防工程布置。

五、同意防洪指挥系统及开发区防洪预案,同意建立避洪区,或在地势低洼、临时撤离有困难的滞洪区修建避洪台,便于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确保人民群众及财产能及时转移,减少损失。

六、同意规划投资编制方案与依据,规划工程全部投资为17825.60万元。

请你单位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该片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复。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