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函〔20239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西鑫宏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吨碳酸锂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审核意见及承诺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文件“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要求,我县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为确保山西鑫宏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项目建成投产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得以持续改善,特提出如下削减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鑫宏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项目位于文水经济开发区百金堡产业园内。2022616文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6-141161-89-01-592781根据项目环评单位测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69吨/年

二、文水县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文水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中PM10、PM2.5、O3年评价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按照环办〔2020〕36号文件和晋环发〔2015〕25号文件“细颗粒(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均需按建设项目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进行削减替代”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倍量削减:颗粒物1.38吨/年

三、区域削减来源及采取措施

该项目投入试运行前,拟从文水县晋冠电机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112156355009X8001U)自行关停后污染物削减量:颗粒物5.44吨/年中1.38吨/年予以置换。上述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可满足该项目对于环境容量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我县承诺山西鑫宏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只用于本项目,不再为其他项目所用,此削减方案在该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否则不得投运

附件:山西鑫宏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一览表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