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


文政函〔2025〕16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7个,现公布如下:

1.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数据局)

2.文水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3.文水县教育体育局

4.文水县公安局

5.文水县财政局

6.文水县民政局

7.文水县司法局

8.文水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9.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11.文水县交通运输局

12.文水县水利局

13.文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4.文水县能源局

15.文水县林业局

16.文水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

17.文水县统计局

18.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19.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

20.文水县应急管理局

21.文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文水县商务局(县促进外来投资局)

23.文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4.文水县新闻出版局

25.文水县档案局

26.凤城镇人民政府

27.开栅镇人民政府

28.刘胡兰镇人民政府

29.南安镇人民政府

30.下曲镇人民政府

31.孝义镇人民政府

32.南庄镇人民政府

33.西城乡人民政府

34.南武乡人民政府

35.北张乡人民政府

36.西槽头乡人民政府

37.马西乡人民政府

文水县县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同时在文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新。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