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住建局原职工建房等三宗土地确权登记的批复
文政函〔2025〕21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对住建局原职工建房4亩土地、北二环原文水县气象局土地、孝义镇马村烈士陵园土地进行确权登记的请示》(文自然资发〔2025〕255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将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职工建房4亩土地所有权确定为国有,使用权确定给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使用;
2.同意将北二环原文水县气象局土地所有权确定为国有,使用权确定给文水县气象局使用,对该地块予以补办发证;
3.同意将孝义镇马村烈士陵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孝义镇马村村民委员会使用。
4.你单位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