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函〔202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文水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西缘、吕梁山东麓,辖12个乡(镇),144个行政村,14个社区。目前全县农户总数约为7.9万人,耕地确权面积约为45.35万亩,户均耕地确权面积约为5.74亩,主要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为主。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耕、种、防、收多个环节的服务作业,积累了宝贵经验。2026年我县以开展高质量、多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题,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试点目标
完成省级托管服务面积目标任务3.67万亩以上,总投资367万元,重点聚焦粮食作物社会化服务,采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户与适度规模化生产的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全县农业生产综合效益与竞争力。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作业环节及补助标准
2026年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针对玉米开展病虫害防治(无人机打药)、机收服务作业。具体市场指导价格及补助标准如下:
(1)病虫害防治(无人机打药)服务作业25元/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元/亩。(目前各乡镇报回15万亩,按省厅系数折算为1.95万亩。15万亩*0.13=1.95万亩)
(2)机收服务作业100元/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元/亩。(全县机收计划完成6.61万亩,按省厅系数折算为1.72万亩。6.61万亩*0.26=1.72万亩)
2.实施区域及时间任务节点
服务作业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具体作业时间安排如下:
(1)病虫害防治作业(无人机打药):6月—8月
(2)机收作业:9月—10月
(二)制定标准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服务组织或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满2年以上。
(2)拥有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专业农机设备和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所有动力设备车、牌和证相符,正常年检。拖拉机、收获机等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件,并建议其购买相应保险。所有参加托管的动力设备都必须安装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3)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实施,不得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服务价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其服务资格。
(4)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必须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病虫害防治作业:要求无人机喷洒均匀,尽量保证恒高恒速,避免重喷漏喷。作业完成后,要及时通过后台导出飞防作业轨迹。
(2)机收作业:要求收获机机具工况良好,作业中确保玉米果穗采收完整,降低籽粒脱落损耗。
(三)优选服务组织
通过“服务主体申报、村级审核、乡级推荐、县级复审”模式,确定服务主体。服务主体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试点实施。
服务主体申报:通过填写报名表,确定服务主体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区域、面积,向所在村委提交项目实施申请。
村级审核:村委根据各服务主体的申请,对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予以盖章通过。
乡(镇)推荐:乡(镇)政府根据申请,从服务水平、作业条件、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统筹考察,并将服务主体书面推荐至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县级复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各乡(镇)推荐,通过考察论证拟定项目区域、面积、服务主体,报县政府,经批准后在文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监督试点实施
1.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主体要在作业开展前及时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农户的地块面积和各个环节的财政补助、优惠价格等内容,让农户清清楚楚享受服务、农机户明明白白提供服务。
2.开展服务作业
服务主体及时依次开展无人机打药、机收等服务作业,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同时根据实际作业量,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清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
(五)检查验收
在各个环节作业完成后,服务主体要及时汇总项目资料,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开展验收工作,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通过核实作业清单、查看田间作业监控设备数据、实地走访入户等形式完成验收。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服务主体要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在对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质量、补助资金额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验收表并结合监控设备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
在所有服务作业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将实施方案、各环节作业公示表、作业后台监控数据、现场作业照片、作业完成汇总表、作业清单等资料整理成书。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好年度项目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印发试点组织实施方案,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政策和解决重大问题。乡(镇)政府协调本辖区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村委引导农户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农户组成的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维护农户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强化资金监管
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足额配套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资金,以确保年度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实施、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
要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培育一批创新主体,形成一批创新模式,吸引各类资源要素集聚农业生产托管。加大农业生产托管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咨询: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0358-3032020
【文字解读】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文水县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