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检考”反馈问题整改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导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时间从8月初开始至202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束,成立了10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省级督导组对各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重点企业、学校开展两轮督导检查,其中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督导,第四季度开展第二轮督导。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要求参加督导工作的人员以严格的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和重点任务落实,坚决化解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

    7月31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督检考”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会议指出,督导检查突出六个方面,一是聚焦“政治要件”,二是聚焦主要负责人,三是聚焦工作措施,四是聚焦“两个清单”,五是聚焦重大问题隐患,六是聚焦追责问责。督导组要精准把握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突查,切实防范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要转变作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