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带动就业作用,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8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创业失败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三)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四、补贴期限
(一)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2年;
(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3年,首期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2023年度首期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
2、灵活就业承诺书(附件3);
3、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5张;
4、《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
6、“4050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长期失业人员提供低保证明;
8、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农行卡复印件1份。
(二)2023年以前已申报过社保补贴但享受年限未满的申报材料如下:
1、填写附件1;
2、灵活就业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2张;
4、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发票;
5、《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6、本人农行卡复印件1份。
六、申报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补贴)
地址:文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原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358-3022678、0358-3022567
备注:递交资料时,请携带原件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