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3〕11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
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细则
为接续满足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有效信贷需求,切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根据吕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计划的通知》(吕巩固衔接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任务总额为2000万元,力争3月底前实现零突破,4月底完成任务的30%,5月底前完成60%任务,6月底前完成全部投放任务。全面提升户贷率,提高贷款余额户数在脱贫户、监测户总户数中的占比,确保贷款余额与户贷率保持同步正增长。提升贷款投放与资金需求匹配度,使贷款投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使投放金额与群众不同额度的资金需求相匹配,使金融资金切实发挥输血造血功能。逾期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二、任务分解
2000万元投放任务由文水信用联社完成1000万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润都村镇银行各完成200万元。支持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期限3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应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可按规定适当浮动,担保方式为免担保免抵押,贷款用途要严格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三、工作模式
采用“政府贴息、风险补偿、包干服务、精准到户”模式,由驻文各银行负责包干投放。
四、运作程序
(一)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工作机制。县级设立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领导组,负责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的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各行政的金融服务联络站,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信贷投放工作开展。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实行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各涉及银行在原有专班基础上,更新补充专班人员名单,并与3月15日前报送乡村振兴中心。(联系人:武琦 联系电话:15536861118)
(二)迅速开展摸排工作。乡村振兴中心协调金融服务工作专班、金融服务联络站全面摸排、有效对接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贷需求,将符合条件(本人自愿、征信良好、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息于3月底前分类提供给各有投放任务的银行。
(三)由政府注资设立风险补偿金250万元,于4月份按比例全部入账。主责任银行根据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贷款。
(四)政府按期对信贷资金进行贴息,应贴尽贴。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顺利推进,我县成立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武英喆 副县长
贺向亮 副县长
成员:
段拉银 县财政局局长
马振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红光 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叶 进 人行文水县支行行长
李 莉 文水银保监组组长
段中文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文水信用联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润都村镇银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文水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叶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红光、段中文、李莉同志担任。领导组负责推动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动员和政策协调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人行文水支行负责牵头文水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定期会商,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完善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相关数据统计工作,适时监测反馈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县委、县政府掌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局提供支持。
(二)县乡村振兴中心负责协调各乡(镇)政府、各村委收集、甄别、更新、提供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信息;负责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实现脱贫村、脱贫户、边缘户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空白。
(三)主责任银行负责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定制评级授信体系和信贷产品,确保在期限内完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严禁“户贷企用”或者变相“户贷企用”。
(四)县政府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乡村振兴中心建立和管理风险补偿资金和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确保风险补偿金足额、准时到位,并按政策对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予以贴息。
(五)县金融服务中心与文水银保监组要重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推动金融机构主动承担小额信贷任务,加大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精准投放,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六)各金融服务工作专班、金融服务联络站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协同评级、汇总申请、信息公示、监督用款、诚信教育、协同督促还款等职责。
附件1:银行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1
银行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名单
银行(盖章) 填报日期:
成员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报送单位:县乡村振兴中心联系电话:0358-3305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