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4〕36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城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保障县直管公房住户居住安全,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文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县政府决定对规划区域内县直管公房住户实施统一搬迁安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文水县直管公房建成于上世纪70年代,由县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为砖木结构。由于建造时间久远,多数县直管公房已经出现结构老化、墙体开裂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近期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此类房屋鉴定结果显示已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亟待解决住户住房重新安置问题。

二、安置范围

本次搬迁安置的县直管公房共3处84户,分别为:兴华路中段西侧59户,包括县直管公房38户、水利局宿舍13户、原农机局宿舍8户;则天大街与滨河西路交叉路口西北侧水利局宿舍10户(原水利局河道站);狄青大街与大陵路交叉路口东北侧水利局宿舍15户。

三、安置原则

充分尊重特殊历史背景,以保障住户居住权益为基本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安置方案,稳定、和谐、有序推进公房处置工作。              

四、安置办法

(一)安置事项

鉴于县直管公房是由县政府投资建成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公有住房,在1994年国务院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时,我县县直管公房未进行房改,目前县直管公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在此前提下,针对目前仍在居住的住户提出如下安置措施:

1.按照《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对象,可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安置房。选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不同时享受购买安置房政策。

2.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住户或有意向购买安置房的住户,以文水县安置房的建设成本约3600元/㎡(上下浮动不超2%),由住户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自行购买安置房,每户可购买1套安置房(安置房位于文水县学府路梧桐苑小区,现正在建设中,预计交工时间为2025年9月)。

3.原县直管公房分配人员仍然居住的优先安排安置房保障,确定较好层次优先选购安置房。

4.原县直管公房分配人员已故但其配偶仍然居住的适当享受安置房保障优先条件,可确定较好层次摇号选购安置房。

5.原县直管公房分配人员及配偶均已不在世的收回公房,子女确实无住房的,可由其子女商定由一名子女享受一套安置房,由父母所在单位初步审核,提出申请,由县住建局根据实际安排。

(二)补偿事项

1.对住户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参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吕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4号),按照12元/平方米计算,支付一次性搬迁补助费用。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对县直管公房住户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90-15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3-4元/平方米。过渡期内,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住户或无意向购买安置房的住户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保障性住房安置的,按协议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对县直管公房装饰装修残值部分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价,采用货币方式,一次性补偿到位。

五、组织实施及具体工作流程

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国网文水县供电公司、文兴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流程如下:

1.由各单位对县直管公房住户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县直管公房原分配人员、现实际居住人、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

2.由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将本方案制定的安置办法向县直管公房住户公示。

3.由县政府委托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与住户签订安置协议,并由县住建局对住户下达搬离通知,通知书中载明搬离期限、搬离前的费用清缴以及搬离过程中对房屋进行损坏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4.安置选房次序按协议签订先后时序分批次选房。2024年11月30日前签订协议,腾出房屋并移交县住建局,预交10万元购房款并签订安置房购房意向合同后,可进行选房,房屋主体竣工后,再预交10万元,交付使用前,付清全部购房款。

5.县住建局在住户搬离完成后,根据县城规划建设情况,对县直管公房按程序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对县直管公房住户进行耐心疏导,注重沟通方法,避免因沟通不及时、不到位产生工作阻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沟通效力,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

【文字解读】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片解读】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直管公房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