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4〕40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推动全县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县农业循环经济真正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一泓清水入黄河”安排部署,全面防治我县畜禽粪污污染,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严格控制乱占耕地,坚决制止未批先建,大力支持养殖标准化场房建设,全面提升养殖质效。
二、基本要求
(一)严禁新增占地。标准化养殖场须坚持土地合法、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人畜分居的原则,可以在原址拆除新建,也可重新选址新建,新选址修建的养殖场需要拆除等面积以上旧养殖场,符合复垦条件的复垦到位,人畜混居的不得在原址重新养殖。
(二)严格审批程序。新建养殖场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所属乡镇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初步意见书;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定是否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及是否发生过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情等;自然资源部门重点审查是否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审查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环保手续,是否有与之相匹配的消纳粪污土地面积或者配套建设有完善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行政审批部门重点审查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农业农村局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出具是否同意建设批复意见。
(三)统一标准要求。标准养殖场统一标准建设,以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为目标。根据山西省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指南规定,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初步设计,从选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畜禽品种优良、制度规范健全、人员素质过硬、综合效益良好等方面加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及乡村干部对设计方案进行专项评审,待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设计方案组织建设。
(四)推动有序发展。本着减量、提质、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特别是肉牛养殖总量,有序关停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新选址修建标准化养殖场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养殖量。由散户租赁或和散户合作是前置条件,申请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前须先和不符合标准化养殖的养殖户协商,签订租赁或合作协议,将旧有养殖量转移至新建标准化养殖场,确保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建成后,不符合标准的养殖场按时按要求腾退并复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强化日常监管,强化调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养殖场建设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服务管理全到位,县乡合力通过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逐步改变我县养殖乱象,努力实现养殖大县发展为养殖强县。
(二)强化宣传引导。多种形式发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治污染保护生态意识,让全县广大群众知晓目前我县养殖量特别是肉牛养殖量已严重超出土地、环境承载力,对河道、土壤、地下水、人居环境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强化广大群众规范养殖有序发展的主动性。
(三)严格考核追究。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要适时开展实地检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养殖设施农用地批复、审批,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同时强化对部门和干部的管理,在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现象,及时追责问责,依规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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