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吕医保发〔20242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文水县实际,现就我县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城乡居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资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50,自主选择。

三、资助标准

(一)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二)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三)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四)2022-2025年,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35月至2025年,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人员类别

2025

资助金额

个人缴纳

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00

0

返贫致贫人口

360

40

低保对象

320

80

乡村振兴部门

监测对象

280

120

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予重复资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按随时动态调整名单为准);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乡村振兴部门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按随时动态调整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

四、缴费时间

一)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从202491日至20252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二)全面落实“出生一件事”,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内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医保费用按正常缴纳。

(三)连续参保缴费和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原则上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不过,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两项奖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四)断保的影响(待遇等待期)。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五、缴费方式

(一)微信渠道: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热门专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5”;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登陆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5”;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三)云闪付APP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打开云闪付--搜小程序“社保缴费”--确认授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根据步骤完成缴费。

(四)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五)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打开“山西医保公众号--菜单栏“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家庭账户共济,添加家庭成员代缴医保。现在共济范围已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提示完善信息,签订承诺书手续即可完成缴费。

六、缴费证明的开具

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如有需要,缴费3-5日后可持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自行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七、多层保障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和筹资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我县城乡居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延续以往做法由中国人寿文水支公司承保,负责征收,群众自愿参加。鼓励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工商联、企业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方式资助受灾群众、有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参保资助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支出的使用范围。

八、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居民参保主体责任,负责所辖范围内城乡居民、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引导驻村工作队、各村委(社区)的网格员、村医具体办理参保人员的身份确认、登记、缴费等各项工作。各村委(社区)应充分考虑参保人实际情况,帮助居民进行线上缴费。

(二)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并全面做好医保缴费工作的宣传督促指导工作。

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信息的接收、变更、注销;负责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保费征缴和资助工作;将城乡居民的个人身份信息标识等相关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

(三)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环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受理,缴费政策的宣传,负责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推送到税务部门征缴信息系统人员的征缴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入库对账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做好政府补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及拨付,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和筹资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五)县民政局:负责城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的身份认定工作、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全名单个人身份信息核实比对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按随时动态调整名单为准),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100%参保。

(六)县乡村振兴中心:负责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的身份认定、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全名单个人身份信息核实比对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按随时动态调整名单为准),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100%参保。

(七)县教体局:负责县域内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做好学生的参保宣传缴费等各项工作。

(八)县公安局:负责县内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参保缴费宣传工作;负责提供全县人口户籍信息,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人员信息查询提供协助。

(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退役军人待遇落实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参保缴费工作。

(十)县残联:负责按残疾人待遇落实政策做好残疾人参保缴费工作。

(十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宣传报道,征缴期内循环滚动播出相关征缴政策,积极采写动态信息。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效建立“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税务征收、强化考核”的工作机制,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普通居民参保率达95%、特殊人群参保率达100%的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将把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和医保帮扶政策落实纳入各乡(镇)年度重点任务考核,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县人社、民政、乡村振兴、税务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动员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脱贫人口主动参保。要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要分类建立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台账。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做好参保动员,推动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对相关工作要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切实做到通力合作,无缝衔接,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人社、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动态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县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应在人员信息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将《困难人口名单》及时提供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新增未参保人员身份变更信息及征缴信息由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送至税务部门。县税务局每周五把已缴和未缴人员信息推送提供给县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医保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其参保缴费确保资助参保政策有效落地,特殊人群100%参保。公安、民政、乡村振兴、卫健、人社等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定期交互死亡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参保人员状态。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全面提升“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续保,提高参保覆盖面。

(四)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县税务局负责参保数据的整理发布,每周通报。以市级确定的任务数为基准,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总参保率不达95%、特殊人群参保率不达100%的乡(镇)一票否决;对总参保率达95%、特殊人群参保率达100%的乡镇,按任务完成情况排名。

(五)开展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将根据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同时通过综合比对分析医保信息系统和税务信息系统年度参保登记质量和参保人员数量,对参保登记质量较差和参保工作进展较慢的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县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度缓慢、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约谈、督导。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30

【文字解读】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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